思考杂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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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.08.28 11:02:00 
 行规和法规  

昨天(27日)今晚报的(肝胆篇)发表了一篇文章【师德高于普通道德】,说『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』是教师的一种“行规”,而且把“行规”加了一个引号。至于为什么加引号,我不理解。内容是因为在『道德规范』中加了一条“保护学生安全”引起了一些指责和反对,说是“侵犯教师的生命权”。批评了只享受行业特殊权益,不承担行业特殊义务的人。而且说如果不愿意遵守可以辞职,或者选择其他行业。还说增加这一条是针对特殊情况下,为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学生提出的。没有要求教师必须舍己救人,主要是平时加强安全教育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在遭遇突发事件时给予切实有效的帮助。是“优先”的行为。违反了可以批评教育,也可以处分或者取消资格。提出此条是由于地震中一个教师的行为。说如果承认惊慌失措表示歉意是可以得到谅解的。只是因为事后自我宣扬而触犯了“行规”。

究竟什么是“行规”我实在说不清楚,也没有找到确切的解释。这个『道德规范』如果算“行规”,就应该理解为是品质范畴的,比法规(法律条文)要高了。还有就是什么是“普通道德”,难道道德还有普通和高级之分吗?普在哪里?高又在何方?连毛 席他老人家教导我们说也只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,没有说是普通道德,还是高级道德。我以为道德有“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之分”。公共道德是人人应该公认的,应该自觉遵守的,比较规范的行为,不应该因为自己的随便影响他人,要做有利于他人的好事。前提是也不伤害自己,起码是不去得不偿失的死。到生死的时候是要权衡利弊的,为了更多的生命去死值得。救不了人,共同去死不值得。至于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去死,要分析具体情况了。职业道德就是在一个行业或者领域里应该共同遵守的道德,医有医德,师有师德,官有官德,商有商德。我想到的是,医德就是救死扶伤,师德是教书育人,官德是秉公执法,商德是公买公卖。谈到师德,教书应该受到尊重,毕竟是传授了知识。育人吗?标准就不好说了,只能说是尽力而为努力争取,不一定育出的人就一定是高水平的人。地震跑的也是高等学府教育出来的人,不也跑了吗?难道能够说教他的老师就不高尚吗?

说了一大堆废话,就是想说,这个“行规”怎么规范,谁来规范?是学校?是教育部?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是不是一回事?现在连“法规”都有不责众浑水摸鱼的地方,更何况“行规”呢?还有怎么衡量问题?谁来衡量?是学校?是教育部? 解放快60年了,这次地震才加了这么一个“行规”,是进步了吗?还是没有人认真研究呢?其实在老百姓心中的“行规”是显而易见的。到医院做手术,麻醉师给多少?主刀给多少? 到学校,差多少分给多少?一打听“约定成俗”的。冠冕堂皇的条文和张榜公布的条款到处都是,执行难啊?师德是应该高尚的,毕竟是铸就心灵的工程师。在产业化的大前提下,铸的成铸不成要看良心了。“行规”一纸讨论的游戏规则何必劳神过力的高与不高的辩来辩去。在学校里的生与死的情况是极少的。公检法系统人命关天冤的假的错的有,更直接,这个行业的道德是不是要比教师更要高呢?还有比公检法系统更加责任重大的,是不是道德标准还要更加高呢?用什么来衡量和监督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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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 mawuyi 阅读全文 |  评论()  | 人气() |  引用()  | 推荐 | 
 
2008.08.27 13:07:00 
 如 何 写 错 误  

书,叫【中 战】,郝 在今 著。作 2005 的。是 报、间 谍、保 卫、反 的。看 头,想 客,叫【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略(摘)】。于 稿 了。可 看,又 误。是   误,其 物。如 误,但 误,又 关, 。我 话,先  

“苏 题。

史,不 题。

误,往 好,于 法。可 是,写 误,实 提——回   误?其 实,写 难,不 ,更 。越 目,越 大,越 夫。

样,中 系。 “文 命”是 以“抢